一、“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律师实习证材料上传说明
1.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请提供电子照片;
2.《实习申请表》,请提供律师所盖章后的原件图片(可在系统下载模板,也可在青岛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
3.《实习协议》,请提供律师所盖章和本人签字、捺手印后的原件图片(可在系统下载模板,也可在青岛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应注意,格式不能有任何修改,第九条必须有明确约定,不可写“无”或空白;第十二条第5款须注明协议页数,不可以空白;律所应加盖骑缝章;
4.指导律师执业证及年检页,请提供原件图片;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请提供原件图片;
6.学历证书(最高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应当一并提交学位证书),请提供原件图片;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请提供原件图片;
8.居住证(正、反面)【仅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请提交青岛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原件图片;正在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提交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回执)》,请提供原件图片;
9.人事档案保管证明,请提供原件图片;
10.无刑事处罚证明,以《情况说明》和《个人保证书》作出承诺;
11.情况说明,请提供律师所盖章后的原件图片(可在系统下载模板,也可在青岛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应注意,请勿删除“无业状态”有关内容;
12.个人保证书,请提供本人签字、捺手印后的原件图片(可在系统下载模板,也可在青岛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应注意,须根据系统格式要求注明律所名称;
13.实习人员登记表,请提供原件图片(可在青岛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应注意,“实习起止时间及实习证编号”、“参加集中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实习期满考核意见”无需填写;该表格内容应为1页A4纸;
14.兼职相关证明【仅申请兼职律师实习人员提供】,请提供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和目前工作岗位的证明;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教师证或工作证等原件图片;
15.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相关证明【仅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人员提供】,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目前工作岗位以及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等原件图片;
16.离职证明,请以《情况说明》和《个人保证书》作出承诺;
17.报到证【适用于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毕业院校的派遣证(报到证)且派遣证(报到证)所载明的报到单位只能为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律所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原件图片;
18. 实习指导律师承诺,请提供本人签字、捺手印后的原件图片(可在系统下载模板,也可在青岛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
19.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适用于中共党员】,请提供原件图片。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
1.一寸近期免冠蓝色底非制服彩照;
2.《实习申请表》;
3.《实习协议》;
4.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5.律所情况说明;
6.个人保证书;
7.兼职律师实习相关证明;
8.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实习相关证明;
9.实习指导律师承诺。
(二)以下材料须提供复印件:
1.指导律师执业证及年检页;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
3.学历证书(最高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应当一并提交学位证书);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居住证(正、反面);
6.实习人员登记表;
7.无业证明(离职证明);
8.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上述“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律师实习证材料,其中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复印,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 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不满A4纸大的材料,应贴在A4纸上提交。
三、其他要求
1. 请在管理信息系统显示“预审通过”后,再到律协提交纸质材料;
2.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原件图片请统一使用PDF或JPG格式;
3.提供的文件若不在一张纸上,需加盖律师事务所的骑缝章;
4.以上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递交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5.以上证明中,有效期均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