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2-23 08:29

(2020年5月27日青岛市律师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1.负责组织编制协会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

2.会费收缴分配和使用,研讨会费分配制度,并就完善协会会费管理制度进行调研;

3.研究解决律所有关税务问题;

4.组织律所探讨交流分配制度;

5.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奖惩与公平竞争委员会

1.负责对被投诉人的立案、专案调查、讨论,并做出处理决定;

2.负责对律所、律师违纪问题及疑难案件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3.负责与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执业监督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

4.对于被投诉人不服处理决定的案件,组织听证会;

5.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

6.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研究起草惩戒工作报告;

7.各级评优、表彰工作;

8.维护行业公平竞争;

9.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建设与宣传推广委员会

1.负责实施青岛律师行业文化研究与指导;

2.挖掘、提炼、提升青岛律师文化,树立与展示优秀律师形象,构建与推广青岛律师品牌,提升青岛律师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负责宣传律师,树立正面形象;

4.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发布业内信息;

5.统筹公共关系活动,建立行业与公众及各地的关系,促进人才引进;

6.负责与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7.负责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的管理;

8.负责协会信息化建设;

9.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行业发展与国际化促进委员会

1.负责青岛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主持行业调研;

2.对行业短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

3.统筹修订章程及重大行业规则、办法;

4.逐步完善和规范协会管理、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能力;

5.扶持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研究、探讨和解决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中小律师事务所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规划化管理水平;

6.联系、指导各区、县(市)联络处(分会)开展工作,对各区、县(市)行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建立健全区级协会自律组织和相关制度,加强对联络处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基层行业服务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协会决策提供区、县(市)律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本市偏远地区的律师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市律师事业均衡发展;

7.负责律所与其他行业及国外同行的交流学习,组织律所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

8. 制定律所考核办法,促进行业发展;

9.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律师维权与参政议政委员会

1.负责集中受理律师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组织对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律师提供援助,协调、督促落实律师权益保障措施,指导律师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建立与律师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等;

2.负责加强律师协会和律师中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

3.负责建立律师中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库;

4.负责为律师中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

5.负责为律师参政议政提供帮助;

6.负责沟通联络各级政府部门、各级人大,各级政协,促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

7.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联系和加强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女律师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女律师的宣传工作,提升女律师的社会形象;

3.培养和推荐女律师参政议政,发挥女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4.对女律师执业中的重点难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组织女律师开展拓业展业的研讨和交流;

6.组织开展提升女律师执业形象及促进女律师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7.倡导和组织女律师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8.组织开展与各地、各国女律师及各界女性组织的交流活动;

9.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教育培训与专业指导考评委员会

1.负责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理论与实践研究;

2.开展培训教育的信息交流、业务协作和实践探索;

3.统筹行业各项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引领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4.负责对专业委员会开展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5.组织制订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规范和标准,就提高会员业务水平、拓展业务领域进行调研;

6.负责律师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推进律师业务创新;

7.凝聚律师领军人才队伍,统筹组织青岛律师论坛等专业研讨活动,对律师执业中的重点难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8.依照《专业委员会工作考核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每年度对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就提高会员业务水平、拓展业务领域进行调研;

9.统一指导、协调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工作,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重大、敏感案件的分析、研究和指导工作,完善相关指导制度和流程规范,督查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指导组;

10.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责任承担委员会

1.负责支持和指导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责任;

2.负责组织律师参与“1+1”法律援助、捐款公益普法等活动;

3.负责组织律所、律师参与对口扶贫工作;

4.负责与法律援助中心对接,组织律师完成法律援助义务;

5.倡导和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6.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会员服务委员会

1.负责统筹会员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律师行业福利、保险、体检等;

2.负责律师协会文体队伍和文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负责组织开展促进律师身心健康的、适合特殊律师群体特点的活动;

4.组织开展慰问老律师活动,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

5.负责指导律师事务所工会工作;

6.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考核委员会

1.统筹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

2.严把律师入门关,夯实律师队伍的基础,做好实习人员面试工作;

3.做好实习人员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复核工作;

4.负责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5.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1.负责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律师特点的活动;

2.负责组织本市青年律师与国内外青年律师展开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3.负责掌握本市青年律师的生存发展和现状;

4.负责优化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环境、提高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5.负责研究青年律师群体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为协会决策机构提供青年律师工作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6.负责凝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队伍、塑造青年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7.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1.负责本会会员之间即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所之间及律所与律所之间的执业纠纷的调解工作;

2.负责本会会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执业纠纷的调解工作;

3.负责调查研究预防和减少执业纠纷的措施和方法;

4.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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