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各区市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律师行业理论与实务研究能力,推动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根据省律师协会工作要点安排,开展2021年全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1.选题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大局工作的新作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特色亮点、律师行业建设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新成就、律师业务创新发展等领域进行选题,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党史学习教育、聚焦服务保障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涉外法律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法律问题、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民法典司法解释、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制度与庭审实质化改革、律师调解、律师行业管理与自律、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业务各领域等。
2.论文分类。分为律师行业党建、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律师行业发展及律师业务五个类别。律师业务类应注明刑事、民事、知识产权、公司法、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证券保险、行政法、涉外及海商、破产重整与投融资、民事诉讼与仲裁、综合等。
二、论文要求
1.撰写要求。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在选题的基础上认真搜集有关资料,独立开展研究,突出专业性,紧扣前沿热点,符合我省律师行业发展实际与远景,做到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论证充分,语言简洁流畅,论文作者原则上不超过两人,每位作者提报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
2.格式要求。论文打印一律用A4纸。每篇论文封面内容包括:所在市名称、论文类别及编号(在页面右上角)(编号不填,由市律协择优推选后统一编写)、题目、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正文内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执业证号。首页内容为:论文题目(用2号宋体)、内容摘要和主题词(用3号楷体)、正文(用3号字仿宋体),文中如有二、三级小标题分别用3号黑体和楷体。论文中的直接引文一律加引号,引用法律的编、章、节、条的序号一律用中文表述,注释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注释一律用4号楷体,按顺序编号,放于文章最后。有参考文献的按注释格式放于注释后面。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不得超过10000字,并在论文末尾括号注明。正文前要求有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3.严禁抄袭。经技术检测重复率达30%以上的论文,核实后认定为抄袭的,省律师协会将在网站上公布所在市律师协会、作者单位、姓名、论文题目及抄袭内容,取消优秀论文评选资格。
三、报送要求
1.报送论文电子版要求
1)目录:要标明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类别(类别项已限定,根据论文内容进行选项,勿自行填写,切记!)、论文题目、作者、单位、手机号码等。
2)邮件标题:报送的论文和目录电子版发至市律协邮箱,邮件标题注明“xx所/区市2021年全省律师优秀论文报送”,论文word电子版文件名为“论文题目—作者”。
3)电子版论文按类别分别放置相应文件夹内报送,无相应项类别内容的文件夹可删除。
4)各律师所请按具体格式要求报送,未符合条件的,将不做推荐处理。
2.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撰写论文后,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报送到市律师协会。论文务必严格按照分类注明所属类别,并按照通知中要求格式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文章不进行评选。
3.各律师所对收到的论文就格式和原创性进行初步筛选,对于非原创及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不予推荐。调研、分析报告等不属于论文范畴的以及本科、研究生等毕业论文不得报送、参与评选。
4.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论文目录表及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四、论文评选
1.论文评选经组织审查、初评、重复率检测、专家评审等阶段,评出一、二、三等奖,由省律师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论文评选结果,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3.省律师协会将择优推荐获奖论文作者参加华东律师论坛、北方律师发展论坛等论坛活动。
联 系 人:郭 赛
联系电话:0532-85760360
电子邮箱:qdlsxh@126.com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B座28层
附件:1.附件1:报送论文目录表.xlsx
2.论文封面样例(详见通知)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docx
3.论文式样(详见通知)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docx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