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我市律师专业水平和能力,发挥好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青岛行政律师品牌形象,青岛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事务与行政委员会现面向我市律师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律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各律师积极申报。案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青岛市执业律师,并系申报案件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
二、申报条件
1.案例申报专业类别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国家赔偿、政府法律事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包括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每位律师申报案例数量不限。
2.案例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办结并生效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诉讼案件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或信访事项结案书等时间为准,非诉讼案件以办结时间为准。(已被裁定中止执行的裁判文书所涉案件除外)
3.申报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影响力。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2)专业性。律师在参与案件过程中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对案例所属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
(3)导向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对同类案件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4)新颖性。律师在参与案件过程中使用了创新性的方法、技巧。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案例文件格式见附件,案例应同时提交PDF和Word文档。
2.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布。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3.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条件和格式提交申报材料的,不纳入征集范围。
四、申报方式
案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请申报人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政府法律事务与行政委员会秘书处邮箱qdxingzhengwei@163.com,逾期不接受申报。
邮件主题格式为“申报典型案例+姓名+律师所名称”。申报材料递交成功以收到邮件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和入选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东玲、于健生
电 话:18953207096 13953223015
附件:《典型案例撰写格式》(此为链接,请点击下载)
青岛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事务与行政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